記者楊忠翰/彰化報導

▲彰化人夫跑到烏石鼻海邊釣魚落海失蹤,法官判准予妻子離婚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資料照)
彰化縣1名人夫阿豪(化名),3年前帶妻小到台東縣度假,並在颱風天堅持到海邊釣魚,卻意外落海失蹤。阿豪妻子苦等多年未果,遂向法院訴請離婚;法官認為,阿豪生死不明已有3年之久,而且長期未負擔家庭責任,因此判准離婚。
阿豪妻子主張,她與丈夫在2016年9月間結婚,兩人育有2名子女;2021年7月間,丈夫帶著家人前往台東縣長濱鄉旅遊,當時已經發布颱風警報,丈夫仍獨自前往烏石鼻海邊釣魚,卻意外落海失蹤,路人見狀急忙報案,儘管海巡人員全力搜救,始終未尋獲丈夫遺體。
阿豪妻子認為,3年多以來,丈夫音訊全無,從未聯繫過家人,亦未負擔任何生活費用,婚姻關係早已名存實亡,遂依《民法》第105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訴請離婚。
法官認為,阿豪自從失蹤後,再無勞健保、入出境或通訊紀錄,雖然2023年11月曾遷移戶籍,卻是妻子以戶長身分辦理,阿豪本人並未到場;阿豪經法院合法通知仍未出庭,或提出任何書狀聲明,認定其生死不明狀態屬實,因此准予離婚。